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精涂建材有限公司 六盘水超美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2020)黔0201执159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对(2019)黔0201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重庆精涂建材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追加***为(2020)黔0201执159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的范围内对(2019)黔0201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重庆精涂建材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