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502民初252号

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6N0FH672。

住所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北段西侧世纪奥新A333幢。

法定代表人:王毅,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成卓,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俊原,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保山市昌宁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腾冲市人,住***。

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清清

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艾元雯

裁判日期 2020-02-04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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