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502民初252号 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6N0FH672。 住所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北段西侧世纪奥新A333幢。 法定代表人:王毅,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成卓,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俊原,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保山市昌宁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腾冲市人,住***。 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保山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清清 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艾元雯 |
| 裁判日期 | 2020-0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