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19)吉0581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 二、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提供自2018年6月8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决定、执行监事决定、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供其查阅、复制及会计账簿供其查阅。***、***应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期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合计150元,由吉林省汉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0元,由***、***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