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洛阳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万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联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万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洛阳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758325.29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8年10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河南万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洛阳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名下位于洛龙区长兴街123号6幢房产(豫2017洛阳市不动产权第00520026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7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44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告河南万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高妙婕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苏靖洋 |
| 裁判日期 | 2019-0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