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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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瑞商贸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同安营销服务部 泉州丰泽长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南安市英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建省中瑞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39823.82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64元,减半收取3532元,由***承担3128元,福建省中瑞商贸有限公司承担4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4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