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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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商水县路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信阳市中心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941792.03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52元减半收取7776元,由原告***负担3326元,被告***和被告商水县路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负担4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