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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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左传工贸有限公司 泾阳县云阳镇南街兴源加油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泾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泾阳县云阳镇南街兴源加油站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3017元,退还原告泾阳县云阳镇南街兴源加油站。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