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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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02民初5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14907元,退还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宁夏大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4907元予以退还;上诉人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4907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