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物美笕新百货有限公司 浙江物美众联超市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杭州隆鑫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隆鑫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按规定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505元,由原告杭州隆鑫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