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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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金华市浙丰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院(2015)金婺执民字第383号[执行依据文号为(2014)金婺商初字第01767号民事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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