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纽泰克斯电线(潍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纽泰克斯电线(潍坊)有限公司货款72364.5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并承担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9元,减半收取计805元,由被告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