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淄博齐龙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吉勋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查封、冻结被告淄博吉勋工贸有限公司、淄博齐龙工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08493.53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