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德百姓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龟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德百姓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龟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货款3352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8元,减半收取319元,由被告广德百姓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