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正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山东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海中家苑(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