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宏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洛阳宏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给原告***60000元。 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洛阳宏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