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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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2020)冀0505民初63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送达后五日内给付上诉人***、***55000元;并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2019年11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8元,由原审被告***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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