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省侨建企业集团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19)内0124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 二、清水河县红十字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欠付工程款182203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8220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欠款10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432元,由***负担1629元,由清水河县红十字会负担3613,***负担1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44元,由***负担1243元,由水河县红十字会2755元,***负担1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