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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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清水河县人民法院(2019)内0124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

二、清水河县红十字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欠付工程款182203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8220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欠款10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432元,由***负担1629元,由清水河县红十字会负担3613,***负担1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44元,由***负担1243元,由水河县红十字会2755元,***负担1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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