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与文昌永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文昌永丰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
| 法院 |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35.66元,由原告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