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塘家村村民委员会各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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