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万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吉祥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吉祥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以500万元为限,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宁望平单独所有的位于高新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房屋,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万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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