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铜梁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影星巨幕有限公司 智信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南昌荣丰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梁区分公司 重庆天鸿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百瑞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2018)渝0151民初605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 二、变更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2018)渝0151民初605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损失8208358.48元; 三、撤销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2018)渝0151民初6057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四、驳回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3249元,由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9696.43元,由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3552.5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4116.9元,由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8414.26元,由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5702.6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