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保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伟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合计60675元或解除查封二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查封价值为不足60675元部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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