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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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石立、***、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5141053.24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或抵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