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九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皓威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中和信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京皓威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次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中和信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费45000元及违约金(以4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2元,由被告南京皓威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704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18。 |
| 裁判日期 | 2019-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