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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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沭阳县人民医院 沭阳金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沭阳县人民医院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21685元(已由原告预交),反诉费3420元,合计25105元,由原告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1685元,被告沭阳县人民医院负担34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685元。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