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闽B8××××的奔驰牌小型轿车一部(查封价值以30万元为限),查封期间禁止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

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到期后若需继续查封,当事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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