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松原市鑫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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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安支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大安市水晶城三期十二号楼一单元202室、301室、401室、502室、601室,二单元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2室,三单元201室、302室、402室、502室、601室、602室,四单元302室、402室、601室、602室;十三号楼三单元202室、301室,四单元202室、402室、502室、601室、602室共计二十七套商品楼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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