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邓州市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 南阳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阳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南阳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以被告***名义于2016年5月20日签订的《财富世家生活摩尔商铺租赁合同》; 二、被告邓州市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腾空本案所涉租赁房屋(以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并按合同约定年租赁费910788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南阳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费,自2019年6月1日起至租赁房屋交付给原告南阳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南阳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6元,由被告邓州市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