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信联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莱芜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继续冻结被告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00万元。

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30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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