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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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亿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龙昌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雅园·国际花都12号楼1单元2102房(面积186.23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合同号:XXXX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雅园·国际花都12号楼1单元2102房(面积186.23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合同号:XXXX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受人郭培红(身份证号码:XXX)所有; 三、买受人郭培红(身份证号码:XXX)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