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燕加隆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绿洲惠康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询被申请人湖南省绿洲惠康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若账户内金额超过2100097.6元即冻结2100097.6元存款,若账户内金额不足2100097.6元时则冻结账户(只进不出)直至冻足2100097.6元为止。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1-06-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