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千威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千威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77号负2-57号停车用房的产权转移登记,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40.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20.1元,由被告重庆千威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