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被告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55,131.75元以及利息(以955,131.75元为本金,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保全费5000元(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三、驳回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88.98元(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4,088.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