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百路顺贸易有限公司
临沂双晋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孝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责令被执行人临沂双晋商贸有限公司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山西百路顺贸易有限公司货款690767.6元。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5354元和保全费3974元。

二、如不履行,本院将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范围的收入和存款,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三、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本裁定,本院将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执行费9308元,由被执行人临沂双晋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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