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拍卖扣押船舶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浩帆海运有限公司
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申请人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登记的申请;

二、申请人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在本院提起确权诉讼。

债权登记申请费1000元,由申请人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申请人就有关诉讼请求提起确权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2-28
发布日期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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