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兴元鼎盛实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蔬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黑龙江农垦北大荒蔬菜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4835.75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