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证券或其它收入款项753485.72元(本金738059.72元、案件受理费5590元、执行费9836元、利息另计)。 二、查封被执行人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车辆或房产。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