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奇点异数数字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蓝鲸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青岛蓝鲸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奇点异数数字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项目制作费用人民币676400元。

二、被告青岛蓝鲸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奇点异数数字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676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被告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的2倍计算。

案件受理费1259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296.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296.5元,由被告青岛蓝鲸创意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负担8698.3元,由原告山东奇点异数数字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98.2元。退还原告629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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