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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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 衡阳云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甘0502执恢202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陈建平、曹洁、毛小娟: 本院在执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与陈建平、曹洁、毛小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毛晓娟已履行完毕本院(2020)甘0502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王存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孝平 |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