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界鸿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的房屋经济损失54036.29元; 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的房屋经济损失 7719.47元; 三、被告***对本案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被告张家界鸿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不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承担630元,被告***、 ***承担90元,原告***承担1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