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月山重工设备有限公司 邢台金丰球铁科技有限公司 沙河市铁马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2020)冀0582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沙河市铁马经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9399.48元,由沙河市铁马经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9399.48元,由沙河市铁马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6-21 |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