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阳文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德阳文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2019)川0683执762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德阳文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66352.00元(未含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