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新鹏都门窗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14400元,由上诉人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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