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赛(新疆)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
平顶山龙和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第1中赛(新疆)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费用等合计393684.06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84元,减半收取计3842元,***负担3603元,***、***、***负担23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内交纳上诉费(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财政专户: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17×××57),逾期未交纳,将视为对上诉权的放弃。

裁判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7-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