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掖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民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返还原告张掖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款100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张掖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00元,原告张掖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00元,被告***负担2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