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贝利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润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武安市华昌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武安市建业钢铁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山东贝利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损失11505394.97元; 二、山东润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安市华昌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武安市建业钢铁经贸有限公司、***对山东贝利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959元和保全费5000元,由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8959元,由山东贝利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润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安市华昌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武安市建业钢铁经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80000元和保全费500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