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 新疆金天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标的102,131元,后原告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降低诉讼标的为1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已预交1171.31元,剩余1146.31元由本院退回原告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由原告新疆神威起重机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 发布日期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