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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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支公司赔付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86571.86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9247.86元;被告台州市黄岩运鹏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29元,减半收取814.50元,由原告***负担41.50元,被告***负担773元,被告台州市黄岩运鹏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