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安恒康航运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通海船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吉安恒康航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912.90元,由原告吉安恒康航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