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三明市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313幢负一层13号车位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